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重大決策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在做好“六穩”工作 落實“六保”任務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的意見》,認真落實市委十三屆十二次全會和省總工會工作部署,聚焦服務保障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和職工,市總工會決定在2020年實施“援企穩崗”九項措施,通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支持企業發展,助力全市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第一項舉措是:經費支持緩壓力。市總工會大力支持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對全市小微企業2020年和2021年工會經費進行全征全返;鼓勵企業穩崗保就業,對于因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但仍保證職工不下崗或少下崗的企業,給予相關企業工會2019年繳交工會經費市總工會留存部分50%的經費補助;對于全市76戶骨干企業和29戶省工信廳認定的困難企業中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加大支持力度,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工會經費補助。
第二項舉措是:深化協商穩崗位。市總工會指導全市各級工會深入開展集體協商“穩就業促發展構和諧”行動,組織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指導受疫情影響生產困難的企業工會通過民主協商程序與企業行政簽訂“協議書”,促進企業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多轉崗、不裁員或少裁員;工會對職工開展免費在崗培訓和服務幫扶,引導職工理解企業困難、為企業發展獻計出力。
第三項舉措是:幫扶救助解困難。全市各級工會對在檔困難職工開展生活救助、子女助學、醫療救助,確保今年底能夠脫困的困難職工家庭全部實現脫困;對因重病、殘疾等因素無法脫困的,通過推動納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會常態化幫扶,保證其家庭生活水平達到我市低保標準,全部實現解困。積極做好受疫情影響致困返困職工的幫扶工作,對于達到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及時為其建檔,做到應納盡納、應幫盡幫。
第四項舉措是:精準服務保就業。市總工會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建立企業用工“點對點”對接機制,發布企業用工信息10000條以上,為企業間“共享員工”搭建平臺;根據企業用工需求,開展“訂單式”就業再就業培訓,對下崗職工、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在檔困難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開展專項培訓,全市培訓6000人次以上;與人社等部門聯合開展“春風行動”“就業援助月”等活動,組織線上線下招聘活動,提供就業崗位5000個以上,全年對接安置下崗職工3000人以上。
第五項舉措是:優惠貸款幫創業。市總工會建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協調對接機制,積極扶持下崗職工、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等創業,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提供不超過50萬元的優惠利率貸款支持。
第六項舉措是:陣地服務增福祉。市總工會打造新時代“職工之家”,加大對各級工人文化宮、職工文體活動中心、職工書屋、女職工關愛室等陣地建設的支持力度,市總工會最高給予1500萬元經費補助,并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經費支持,不斷擴大職工服務陣地覆蓋面,暢通服務職工“最后一公里”,切實提升職工群眾的幸福感和歸屬感。
第七項舉措是:提升技能促生產。市總工會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圍繞全市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骨干企業,廣泛開展“當好主人翁、建功新時代、振興爭先鋒”主題勞動和技能競賽,促進重點工程加快建設、職工提升技能水平。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面向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30個工種以上的培訓課程,通過集中培訓和進企送訓等多種形式,全年市級直接培訓職工6000人次以上。
第八項舉措是:法律援助構和諧。市總工會指導全市各級工會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組織律師團隊對經濟困難職工、農民工等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和援助;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組織《勞動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活動不少于50場次,覆蓋職工50萬人以上。
第九項舉措是:宣傳引領聚共識。市總工會在沈陽日報開設“職工之家”專欄,每周刊發一期,強化對基層工會工作、班組建設、一線職工的宣傳報道;投資1000萬元為社區、民營企業、勞動模范贈閱《沈陽日報》和工會報刊;與沈陽日報社合作,提升《勞動者》報刊質量,年發行量增至50000份以上,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匯集全市廣大職工群眾團結奮斗、推動振興的共同思想。